河北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關于針對審查指南的修改適應性調整預審相關要求的通知
2025-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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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修改<專利審查指南>的決定》(局令第84號)以及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發布修訂版專利申請請求類表格的通知》中的相關要求,對發明人信息和代理機構義務進行了修改。為了保障專利預審與此次《專利審查指南》修改的有效銜接,現通知如下:
一、自2025年12月24日起提交至河北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的專利申請預審案件,請求書中應填寫所有發明人的姓名、國籍或地區、身份證件號碼等身份信息,并確保信息真實、完整、準確;委托專利代理機構辦理的案件,專利代理委托書應使用最新版本,應當有專利代理師簽名。
二、自2026年1月1日起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經預審通過的專利申請,應確保請求書及專利代理委托書按上述要求填寫,未按要求提交的將不予進入快速審查通道。
2025年《專利審查指南》修改內容解讀全部內容請復制鏈接查看:
https://www.cnipa.gov.cn/art/2025/12/4/art_66_202935.html
《關于發布修訂版專利申請請求類表格的通知》請復制鏈接查看:
https://www.cnipa.gov.cn/art/2025/12/18/art_75_203144.html
河北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2025年12月24日
來源:河北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